鱼味,泥味、煤味、麻絮味,柏油味阵阵扑来,还有大白天就喝得醉醺醺,拎着酒瓶子、唱着歌四处乱窜的水手,在石子路上颠来颠去铃铛叮当乱响的四轮大车。车厢外的这一切都表明高易又一次来到了虹口。
麦克弗森打开了车窗,小半个身体探出门外,正在大声指点车夫前行的方向。马车曲曲折折的行进在窄街陋巷中,已经深入到高易从来未曾涉及过的一片区域中,制绳厂、小船厂、拆船厂、修船厂、索具厂、铁匠厂,各种各样与船相关的作坊式的小型工厂出现在了迷宫一般的小巷两侧,就像后世里的二手电器一条街,或者五金杂货小商品市场一样,总能够让身处其中的人们完全失去方向。
幸好今天去接了麦克弗森一起过来,否则就凭他们自己,高易很怀疑是否能够顺利的找到地头上。
终于在又一次山穷水尽之后,马车绕过一堵高墙,高易的眼前豁然敞亮起来——黄浦江的滩头就在咫尺之间。
“不会就是那栋建筑吧?金东利大厦?”高易问道。
滩头上孤零零耸立着一座三层高的货栈,整个立面黑黢黢的好像经受过大火的燎烤,一个个窗户洞开着,偶有几块玻璃反着光,就如同一张缺失了大量牙齿的黑洞洞大张着的嘴巴。然而这幢貌似废弃建筑的平顶上,却伸出一只只权当烟囱的铁皮漏斗,里面徐徐的往外冒着黑烟,无一不表明这里头是有人居住的。
“是的,那里就是我们的房子,高易先生!”
等高易进了建筑物后才发现,“我们”还真不少,除了麦克弗森一大家子之外,每一层都住了十七、八户人家,由于临近饭点,楼道里充满了各式味道,高易甚至闻到了有人在做典型的江南菜葱烤鲫鱼。
麦克弗森一大家子包括三个家庭,麦克弗森夫妇以及他妻子的两位哥哥的家庭。
“托马斯·麦克尔霍恩。”
“乔尼·麦克尔霍恩。”
“敏娜,伊萨贝拉,我的妻子艾米丽。”
如果仅仅是三对年轻的夫妇,是绝对称不上一大家子人的,但如果这三对夫妻一共养着十一个孩子的话,那就完全是两码事了。高易站在客厅门口跟麦克弗森的家人一一握手的时候,这帮熊孩子就在他们周围到处乱窜着,有两个特别调皮的,还企图掰开高易的两条腿钻进去,好当成新的躲猫猫的隐蔽点。
直等到敏娜和伊萨贝拉把这群小孩子全部从屋子里带出去之后,高易才算找到了打量四周的机会。房间并没有他想像中那么不堪,相反可以说布置得整洁得体,桌子、椅子虽然是西洋款式,但看得出来,手工和木料都出自于本地,不过正因为如此,木料用的非常考究,手艺也十分之精细、道地;墙壁上糊着一层绿、白竖条纹相间的丝绸墙衣,看在眼里干净明快;几幅颜色对比强烈的《圣经》故事彩绘画,恰到好处的点缀在了它们应该出现的地方,其中有两个故事,以高易幼稚园水平的圣经知识竟然也能够认得出来,一幅是穿红衣的亚伯拉罕用穿蓝衣的伊撒献祭,另一幅是穿黄衣的但以理被投进绿色狮子的洞中;餐桌后面的墙角里摆着一个带抽屉的柜子,柜子上放满了玻璃杯、咖啡杯、糖罐、奶罐,还有一只茶壶和一个盛着半瓶玫红色液体的水晶玻璃樽。柜子贴墙根的地方竖着放有一个瓷盘,瓷盘上绘着一个带阳伞的女人,在同一个军人模样的小孩散步,小孩在转动一个铁环。瓷盘用一本《圣经》顶住,免得倒下来砸碎聚在周围的杯子、瓶子。
高易饶有兴致的观察、研究着周遭这一切。他现在主要接触两类人,一种是住在花园豪宅里的西人中的最顶级阶层,一种是住在里弄房子里的华人中产阶层;他本身来自西人中的最底层,所以对于这一阶层如何生活十分清楚;他还知道西人中单身的工薪阶层——也就是中产阶级中单身的部分,他们一般住在商社提供的宿舍中,有些薪酬高,又不知节俭的,就干脆常年包住在礼查饭店这样的高级酒店里;至于剩下的华人中的顶层与底层,自然跟我大清其他地方一样,富的高卧在朱门大院里,穷的冻馁于蓬蒿茅草间。
然而这块拼图中,却始终存在着缺失的一块,带着妻儿一道来东方的西方中产阶级去了哪儿了呢?高易并没有听说过有哪个西方人像他一样租住在石库门房子里,也没看见过哪里有那种House一类的独栋小房子存在。
这个谜团今天终于揭开了,原来他们住的都是公寓——当然,大部分公寓不会像这里这么破败。
想想也不奇怪,如今巴黎、伦敦的大部分中产阶级过的其实也是这样的生活。高易老是会把中产阶级同House这类的独栋小房子联系起来,主要是受了后世的影响,而且是美国式的。
“这些公寓房的租金是多少?”高易问道。
“两镑一套,我们为了这三套房间,每月要支付整整六英镑。”答话的是乔尼·麦克尔霍恩,麦克弗森的二妻兄。六英镑大致折合六十大洋,并不便宜。
“等到汤姆也进了警队,我们就能够搬到更好一些的公寓里去了。”乔尼补充道,汤姆就是他哥哥托马斯·麦克尔霍恩。乔尼也是警队中的一员,不过他仍旧在做最低等的巡捕。汤姆没能被警队录取,所以找了份临时的看门人的工作,每月薪水二十块钱。
他们三个家庭的总收入其实并不算少,麦克弗森作为一等巡长月薪七十块,乔尼三等巡捕月薪四十五块,再加上汤姆的二十块,总共一百三十五块。只不过他们要养活的小孩实在太多了,而这其中有七个小孩是乔尼的,所以实际上他才是拖累大家生活质量下降的真正罪魁祸首,只不过他本人对此似乎并不自知。
晚餐时间很快就到了,由于客厅本身又兼作饭厅的缘故,大家直接上了餐桌,连在两个厅中移动的步骤都免了。
小孩子们被重新带回了客厅,这次他们大都被重新洗刷打扮过了,并且受到了严厉的告诫,因而每一个都双手背在身后,站得笔直,等到男人们都坐好之后,他们才在几个女人的指挥下,依次坐上餐桌。
高易注意到了走在队列后面的一位小姑娘,金发蓝眼,带着一条同眼睛颜色相称的蓝珠子项链,是高易见到过的最漂亮的小孩子,甚至没有之一。
“那是你的女儿吗?”高易对着麦克弗森问道。
“没错。凯茜你过来一下。”麦克弗森对着小女孩招手道。
麦克弗森夫妇都是金发蓝眼,如果要以夫妻为单位计算颜值的话,他们这一对应该是高易穿越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对,同样没有之一。
小女孩像个小大人似的,不慌不忙的走了过来,对着高易行了个屈膝礼。高易注意到她也是六个手指。
他们父女二人的六根手指,同高易以前看到过的其他六根手指的人都不太一样,其他那些六根手指的人,似乎掌骨都发育的不太完全,因而多出来的那根手指往往像是附属品一样长在另一根手指之上,看上去就如同一个“Y”。但是这对父女的手长得跟普通人差不多,不仔细看的话并不会看出多少异样。只不过麦克弗森的手比起常人来在比例上要来得宽一些,所以在跟人握手的时候难免会被人注意到。然而到了他女儿这里却连这个缺陷都没有了,高易如果不是有意去数的话,有可能根本不会发现她是六根手指。只是不清楚,这种特性是否会随着她年龄的增长而改变。
“太可爱了,能让她坐在我旁边吗?”高易指着他身旁同麦克弗森之间的位置问道。
很明显这个位置应该是女主人艾米丽坐的,但是高易发现这个大家庭日常并不是按照男女相隔的方式来坐的,而是男的坐一堆,当中是孩子,而女人们则坐在另一头。这从他们现在的坐法就能看得出来,三个男人坐在一起,当中空了一个位置,接下来就是高易。所以,高易才会作出这样的提议,否则他跟这三位聊天的时候还隔着个艾米丽,太不方便了。
“当然可以!”麦克弗森也很高兴能和自己的女儿坐在一起,于是一个小箱子从一张座椅上被拎了过来,搁在了高易身旁的位置上,小女孩就安稳的端坐在上面,代替她母亲尽起了女主人的义务。
餐桌上的话题是关于升职、加薪、汤姆有朝一日能够加入警队,是关于对洋泾浜边上某套公寓房子的向往,是关于菜价的波动和工作的辛苦,是关于对上流社会生活的好奇。高易发现,每当他讲到上流社会的种种规矩的时候,小女孩总是会露出倾听的样子来,似乎对王子与公主们应该如何生活心向往之。
除了这些话题之外,还有一个绕不过去的,总是会被人提起的谈话素材,那就是接下来的史考托杯,这也是今天高易会被邀请来这里吃饭的原因之一,他现在是苏格兰队的队长了,而麦克弗森则是第二队长。
三月份的夜间还是有些寒冷的,耳听着江面上兴起的风,眼看着火炉,嘴里吃着麦克弗森一家用东方食材加工出来的、热气腾腾的黑暗料理,想象着外面冰凉的雾气爬过江边荒凉的滩涂,高易只觉得这顿饭吃起来并不比里达家的山珍海味来得差,甚至要更加的轻松愉快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