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零点三十多分,这个时候是交接班的时间。 光明厂一直实行的是三班倒制度,这么些年来极少有改变过,可见光明厂不管以前还是现在,生产任务都非常的饱满。 这一班是李路,他和张卫伟上岗,上一班的队长带着其他人员下岗。保卫科的工作相对来说是很清闲的,以至于车间的职工都说保卫科的都是官老爷,走走转转就把班上了。 大门岗是重点,也是机动队待的地方,除了门卫室还有休息室什么的,通常李路都会在这里,边上停着两辆敞篷212吉普车,是机动队的勤务车辆,确保能够及时赶到出事的位置。 那么大一个厂区,光靠两条腿跑效率是很低下的,发生事情的话,没准犯罪分子早就跑了。需要说明的是,光明厂保卫科有办案权,类似于铁路公安机关的性质。光明厂本身属于军工系统,说白了就是军事单位,地方上的公安机关是管不着的。 保卫科就等于是光明厂自己的派出所。 甚至光明厂有自己的法庭和检察机构。 因此之前梁红兵需要光明厂保卫科协助的时候,只能是通过上级部门发出请求,并且巧妙的以民兵营的名义开展行动。 李路穿越之前在军事单位干了二十年,对这些自然是熟悉得很。保卫科正科长和三位副科长都是现役军官,只是个兼职,几乎没有出现过,他们一般只有在有国防动员任务的时候才会出现,那个时候就是以预备役步兵营为主了。 而第四位副科长是厂部办公室其中一名副主任兼任,厂办副主任年纪大了面临着退休几乎不管事,因此,实际上保卫科的工作是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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