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做法外狂徒 “别白费力气了!这道透明墙壁最少绵延数百米,连地下都有,我甚至怀疑它将我们封锁在这里了!” 声音忽然从一侧传来,众人抬头望去,只见一道身影拄着拐棍,一瘸一拐的走出阴影。 月光打下来,众人这才看清。 原来,竟是那个被不见了的矮胖黑衣男。 不,这个时候已经不能叫黑衣男了。 他的黑风衣早就不知道哪里去了,白衬衫被染成泥色,到处破破烂烂,皮肤上也遍布伤口。 虽然他简单包扎过,但明显没什么效果,腿上的几道伤口还在往外渗血,在这样的夜色下,着实有些吓人。 他果然被大水冲走了! 高宁打量着他心里道。 大水或令他从沼泽那里逃得一命,但同样有着致命风险。 湍急河水中混着的杂物,无论树枝还是石块,都会变成锋利的小刀子。 而河底多变的地形,以及无法控制平衡的随波逐流,都是致命的风险。 即便像他一样幸运,能侥幸抓到一根救命稻草,从河里爬出来。伤口感染和感冒也会要了他的命的。 “你、你是……”可爱风少女仔细辨认片刻,一拍巴掌露出恍悟之色。 “威尔逊!叫我威尔逊就好!”矮胖男道。 “原来是威尔逊先生!”可爱女道。 假小子皱眉插话:“抱歉,你刚才说透明墙足有数百米?” “我是从旅馆那边被冲进河里的,最开始风急雨骤,密集的雨点砸在脸上令我根本无法保持平衡,因此只能随波逐流。 后来雨停了,我才发现自己被冲到了浅水处,奋力挣扎着抓住了一挑树根,拼劲了全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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